历史故事:东方朔审案
西汉时期,北京首都长安发生了一起命案。京都帝国李四的女儿李艳莲和丫鬟云翔去西郊丰河春游,被杀。
杜廷威王琦接到当地包拯的报告,立即带人去调查。
李艳莲的衣服被撕破了,但她随身携带了大量的金银首饰。罪犯似乎只想抢劫她。除了周围的一些杂草被踩倒,没有留下更多的痕迹。
李艳莲天生丽质,国色天香,清丽可人。虽然来求亲的人很多,但都被她拒之门外。清理现场时,王廷伟发现了一块琥珀玉,是一个男人的。好像是双方在被遗留的现场扭打时从凶手身上掉下来的。经核实,这块玉属于皇宫看守人张狂。
王廷尉马上把张狂送到衙门。年近三十的,不仅才华出众,而且饱读诗书,深受李器重。此刻,我看见张狂的眼睛红红的,但他刚刚哭过。原来,张狂经常去皇宫,不知不觉中与李艳莲发生了关系。李艳莲也迷恋张狂,所以他们背着父母偷偷订了终身婚约。张狂送给了李燕莲这块玉,李燕莲也送给了张狂一把羽扇...
本来,他们打算把这件事报告给父母,马上结婚,但是李艳莲出了事,让张狂悲痛欲绝,以泪洗面终日不得安宁。王廷尉道:“李艳莲既然把你送她的玉当作心爱之物,就应该放在身边。为什么分散在外面?此外,贲廷尉还听说李想把李炎莲嫁给陈的儿子陈。陈公子年轻英俊,风流倜傥,很配李家。官方的结论是,李艳莲知道她与你私下订婚过于轻率,所以约你在西郊丰河见面,主动提出解除婚约。当李艳莲归还令牌时,尤恼羞成怒,将昆玉扑倒在地,然后对李艳莲进行暴力殴打。丫鬟云翔出面护着,你不如也杀了她。走的时候找不到昆玉了。我害怕被发现,所以我匆忙逃走了。案情一目了然。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张狂说:“大人,这话不好!李小姐出事那天,我在同学赵秀才家里,吟诗,和诗友们喝酒聚会。而在此之前,李小姐也曾多次表示不嫁下次,更何况爱下次小姐胜过爱自己。我怎么能杀她?请大家眼尖!”王廷尉道:“不要狡辩,事情终会水落石出,你会心服口服的!”因此,张狂被送进了监狱。
后来,陈的儿子陈也被送进了廷尉衙门。据说,出事当天,有人在现场附近见过陈,所以此人也有杀人嫌疑。在提到李艳莲的死因时,陈也予以否认。不过,王庭威也对他们的婚姻做了详细的调查。原来,陈虽是太师府的公子,却是终日无知者,游手好闲,李艳莲早有耳闻。此外,她已经私下和订了终身婚约,所以她无论如何也不同意和陈家结这门亲事。李只有这个女儿,大家都视她为掌上明珠。李燕莲拒绝了,他也舍不得,所以这件事就拖了。
王廷尉道:“陈公子,据本官所知,虽然你的婚姻由两家父母主导,而李艳莲爱的是张狂而不是你,但你却数次被拒绝与她见面。你等不及了,于是在李艳莲出行的那天早上,你正好在那个区域打猎,就悄悄跟了上去。来到河边,你又提起了婚事,但李艳莲拒绝了,你怀恨在心。见周围没人,你非礼了李艳莲。因为你担心被告的头发,你杀了他们两个...你有什么要说的?”
陈对说,“大人,你不能冤枉一个好人!那天虽然去了丰河,但只是去打猎,不是去杀人。和我一起去的几个人可以作证!”王廷尉道:“你骑马,仆人步行。他们的两条腿怎么能跑得过你坐骑的四条腿呢?你能说你一刻也没有和他们分开过吗?”陈无言以对,也被关进了监狱。
李彦联杀人案不知怎么就捅到皇帝身上了。汉武帝命人传话,十天之内一定要将凶手捉拿归案。但如果要给被捕的两人定罪,显然证据不足。于是王廷威派了大批速捕继续调查。李艳莲出事那天去过那里的人都得接受询问。接着,另一个人从水中出现。这个人就是昭平君,当今皇帝已故的妹妹龙绪公主的儿子。
昭平君娶了梁武帝的女儿易安公主。他不仅是皇帝的侄子,还是宫廷医生。就连那些王公大臣也不得不对他敬三分。曾经是皇亲国戚的昭平君骄奢淫逸,为所欲为。欺男霸女是常事,连易安公珠也没办法。据说那天他去过对岸的樊川,回来的路上在河边遇到了李艳莲。有人看见他和李艳莲调情,然后慌慌张张地离开了河岸。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个人嫌疑最大,但他是皇帝的侄子和妻子,人脉很广,定罪的证据也不足。不要抓,皇帝那边在使劲推。眼看10号期限一天天临近,王廷威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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