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练:债务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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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练:债务履行
多选题

乙订立借款合同,约定如下:“甲借给乙5万元,乙交付甲一个金手镯作担保,1年后乙归还本金,甲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甲乙之间关于“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的约定无法实现  

B、因甲乙之间约定“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故担保合同无效  

C、因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故其借款合同无效  

D、担保合同的全部条款无效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BCD
【解析】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选项A表述正确。流质条款不影响担保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选项BCD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