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练:非公开方式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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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解析】以下情形经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增资:( 1)国家出资企业直接或指定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参与增资;(2)企业债权转为股权;(3)企业原股东增资。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增资行为中,经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就可以采取非公开方式增资的有( )。
A、企业原股东增资
B、国家出资企业直接控制的子企业参与增资
C、因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需要,由特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参与增资
D、企业债权转为股权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ABD【解析】以下情形经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增资:( 1)国家出资企业直接或指定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参与增资;(2)企业债权转为股权;(3)企业原股东增资。
【点评】根据规定,以下情形经同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增资:(1)因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需要,由特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参与增资;(2)因国家出资企业与特定投资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或利益共同体需要,由该投资方参与国家出资企业或其子企业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