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每日一练:合伙企业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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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经济法》每日一练:合伙企业法规定
单选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欠甲到期借款3万元,该合伙企业合伙人乙亦欠甲到期借款2万元;甲向该合伙企业购买了一批产品,应付货款5万元。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可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以及合伙人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相抵销,甲无需再向合伙企业偿付货款 

B、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2万元 

C、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3万元 

D、甲所欠合伙企业之债务与该合伙企业及乙所欠其债务之间均不能抵销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B
【解析】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货款和借款都是金钱债务,是种类相同的,可以抵销,所以甲可以以其对合伙企业的3万债权抵销其欠合伙企业的3万债务,但由于合伙人乙发生的是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所以不能以其对合伙人乙的2万债权抵销欠合伙企业的剩余2万债务。因此选项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