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练:外商投资安全审查(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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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练:外商投资安全审查(12.18)
多选题

(2021年)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规定,外商投资的下列情形中,外国投资者或者境内相关当事人应当在实施投资前主动向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的有( )。

A、投资军工配套领域 

B、在军事设施周边地域投资 

C、在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 

D、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安全审查。下列范围内的外商投资,外国投资者或者境内相关当事人(以下统称当事人)应当在实施投资前主动向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1)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以及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2)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大装备制造、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重要文化产品与服务、重要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与服务、重要金融服务、关键技术以及其他重要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