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治之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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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夫妇是宣德年间天津河西镇人。他们在运河边开了一家小旅馆。老两口60多岁了,膝下无子。一天,在一个寒冷的下雪天,一位名叫永芳的老中士带着他12岁的儿子方申回到山东老家,来到店里躲避风雪。公刘并不嫌弃他们的贫穷,用酒肉招待他们,留他们过夜,说:“天下之人皆兄弟。”永芳患了感冒,半夜起床。刘先生和刘太太提供汤和被子。一大早,公刘就在雪地里给医生打电话。这时,永芳还没有清醒过来,医生摸了摸他的脉搏,说:“这叫‘双感伤寒’,是不治之症,只剩七天了。”刘夫妇停止了店里的生意,全力照顾永芳。几天后,永芳去世了。公刘夫妇将永芳葬在祖坟里,收养了无依无靠的方慎为养子,并改名为刘芳。刘努力工作,帮助他的家人和服务他的父母,他的家族企业逐渐繁荣。大家都说是恶有恶报。
几年后,义父母生病,刘芳脱衣服侍。易父母相继去世,刘芳安葬,后搬回山东安葬母亲坟。两家人葬在一处,安心住在酒店里。
“不治之症”是指无法治愈的疾病或无法解决的问题。
(摘自冯明梦龙《醒世恒言卷十》)
不治之症是指不治之症或绝症。它也指无法弥补的罪恶或无法纠正的渎职或错误